阜阳阜南扶持退役军人再就业指南(报名+工资+岗位表)

导语 为贯彻落实《中共安徽省委、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新时代退役军人服务管理工作的意见》精神,切实解决退役军人再就业问题,经县政府领导同意,开发专项岗位,扶持退役军人再就业。

  报名时间:2023年11月20日—2023年11月24日

  扶持对象:

  符合阜南县政府安排工作条件的,安置后下岗(失业)和自谋职业中再就业困难的退役军人。

  岗位条件:

  1.以政府安排工作方式退出现役。

  2.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品行端正。

  3.就业困难且自愿选择专项岗位。

  4.能够自觉遵守单位的工作纪律,并服从管理。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工作能力和身体条件。

  6.需要满足岗位表中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岗位设置:

  坚持面向基层、面向一线的原则,根据各用人单位需求,此次专项岗位共81个。其中财政局1个、自然资源规划局3个、阜南县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4个、住建局4个、水利局28个、发展改革委5个、数据资源管理局2个、司法局12个、阜南县人民法院15个、鹿城镇人民政府5个、公桥乡人民政府2个。

  咨询电话:

  咨询电话:0558-2877610

  监督电话:0558-2877663

  岗位表:

  退役军人再就业岗位表>>点击查看

  报名流程:

  报名地点:阜南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军服中心(阜阳市阜南县环城北路)

  工作时间:08:00-11:30,14:30-17:30

  报名程序:

  1.报名者现场参加采像,打印《阜南县开发专项岗位扶持退役军人再就业报名资格审查表》。

  2.报名者本人填写《阜南县开发专项岗位扶持退役军人再就业报名资格审查表》,并提交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退伍证等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3.报名者现在外地的,暂时不需要回来,可以委托其家人持报名者身份证原件和退伍证原件或身份证原件和退伍证原件电子版照片代为报名。

  4.已参加第一批、第二批、第三批专项岗位报名但未上岗的,仍需重新报名。

  5.资格初审。报名工作人员对报名者及其提供的证件进行初审,初审合格者予以报名、建档。

  上岗流程:

  复审时间:2023年11月25日-2023年12月17日

  县退役军人事务局会同县公安局、人社局、市场监管局等相关部门对初审合格人员的资格进行全面复审,复审合格者纳入量化评分人员范围。

  量化评分:

  按照《民政部总参谋部关于印发符合政府安排工作条件退役士兵表现量化评分办法(试行)的通知》(民发〔2015〕195号)规定,对复审合格人员进行量化评分,前81名作为拟选岗人员。

  选岗:

  选岗时间:2023年12月23日

  选岗地点:退役军人事务局三楼会议室。选岗时现场录像,并请县纪委监察人员全程监督。

  选岗顺序:根据量化得分,从高到低依次由拟选岗人员自愿选择岗位,分数相同的依次按照“参战参试退役士兵、转业志愿兵、转业士官、其他退役士兵”的类别进行选岗。当天未选岗的,视为自动放弃选岗机会。选岗方案另行制定。

  退役军人再就业岗位表>>点击查看

  上岗:

  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将选岗人员报请县政府研究聘用,并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上岗人员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内被发现不符合岗位条件或者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取消专项岗位聘用资格。

  公示:

  资格复审结果、量化评分结果、岗位情况、选岗结果、上岗结果等在阜南县政府网公示,每次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公示入口:阜南县人民政府 (funan.gov.cn)

  工资待遇:

  基本工资按照我县2023年最低工资标准(1780元)的2倍(以后随最低工资标准同步调整)加军龄津贴(每服现役一年30元)执行。

  五险一金缴纳标准:

  “五险一金”由基本工资发放单位和个人按规定比例分别缴纳。绩效工资由用人单位按规定支付。所需资金由县财政予以保障(“五险一金”的个人部分由个人按规定比例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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