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阳阜南县公租房租赁合同内容有哪些?

导语 阜南县公租房租赁合同,即乡镇公共租赁住房租赁合同,其内容对房屋的租金、租赁期限进行了说明,具体内容详见正文。

  乡镇公共租赁住房租赁合同包括以下内容:

  (一)合同当事人的名称或姓名;

  (二)房屋的位置、用途、面积、结构、室内设施和设备,以及使用要求;

  (三)租赁期限、租金数额和支付方式;

  (四)房屋维修责任;

  (五)物业服务,水、电等相关费用的缴纳责任;

  (六)解除合同、腾退和收回公共租赁住房的情形;

  (七)违约责任及争议解决办法;

  (八)其他应当约定的事项。

  分配公示说明

  对经审核符合申请条件的申请人,予以公示,公示期为1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确定为公共租赁住房保障对象,并向社会公开,经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审批后与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签订入住合同。

  租房期限和价格

  公共租赁住房租赁期限为一年租金价格实行动态管理,租金标准由物价部门参照所在地同地段住房市场租赁价格测算核定,并向社会公开。

  其他注意事项

  (一)租赁合同签订前,将租赁合同中涉及承租人责任的条款内容和应当退回公共租赁住房的情形向承租人明确说明。

  (二)合同签订后,乡镇人民政府应当在10日内将申请入住台帐、租金收入台帐报县住房保障主管部门备案。

  (三)乡镇公共租赁住房的租金收入按照政府非税收入管理的有关规定由所在乡镇人民政府负责统一收取并缴入县财政,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县财政将租金收入足额返还县住房保障部门用于乡镇公共租赁住房的日常维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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