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阳公租房申请条件(附申请程序)

导语 阜阳申请公租房人员包括城镇中有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和就业无房职工,以及外来务工人员,各个人群申请条件也有所不同,详情见正文获取。

  阜阳申请公租房条件

  1.城镇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申请条件:具有城镇居民常住户口;家庭人均自有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5平方米或无住房;家庭年人均可支配收入低于规定标准,低收入低于15859.5元、中收入低于22303元。

  2.新就业无房职工申请条件:具有全日制中专以上学历,且参加工作不满5年,已办理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聘录用手续或与本县城镇企事业单位签订劳动(聘用)合同,且由用人单位交纳社会保险,在本县城镇无住房。

  3.城镇稳定就业外来务工人员申请条件:与本县城镇用人单位签订劳动(聘用)合同2年以上,并在本县由用人单位缴纳社会保险1年以上,在本县城镇无住房。

  申请程序

  申请人向户籍所在地社区或就业单位提出申请,初审合格后提交所在街道或主管单位审核。审核合格后由街道或主管单位统一向政务服务中心住建局窗口提交材料。

  联系电话:0558-39616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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