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阳阜南县公租房退回情形

导语 阜阳阜南县公租房退回情形包含转借、转租或者擅自调换所承租公共租赁住房的;改变所承租公共租赁住房用途的等等,其他情形,详见正文。

  阜南县公租房退回情形

  承租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其限期退回公共租赁住房,逾期拒不退回的,乡镇人民政府可依法提起诉讼并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一)转借、转租或者擅自调换所承租公共租赁住房的;

  (二)改变所承租公共租赁住房用途的;

  (三)破坏或者擅自装修所承租公共租赁住房,拒不恢复原状的;

  (四)在公共租赁住房内从事违法活动的;

  (五)无正当理由连续6个月以上闲置公共租赁住房的;

  (六)承租人一定期限内拖欠租金、水电费、物业费,供暖费的;

  (七)提出续租申请但经审核不符合续租条件的;

  (八)租赁期内,通过购买,受赠,继承等方式获得其他住房并不再符合公共租赁住房配租条件的。

  其他注意事项

  (一)承租人不得擅自装修所承租公共租赁住房,确需装修的,必须经所在地乡镇政府同意,但退租时不退还相关装修费用;承租人拒不退回公共租赁住房的、责令其限期退回;逾期不退回的、乡镇人民政府可依法提起诉讼并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二)在租赁期限内因使用不当等原因而损坏的房屋构件及其它附属设施设备等情况,由承租人自行负责维修。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阜阳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公租房】可获得阜阳市各区县公租房房源最新消息、申请对象、资格确认入口等内容。

相关推荐

热点推荐

 

最新阅读

分享本文到:

关闭
关注更新
返回首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