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阳居民与台湾居民结婚登记需要什么材料?

导语 阜阳居民与台湾居民办理结婚登记需要需提供有效的身份证明和往返大陆的通行证,其他材料。详见正文。

  阜阳居民

  1、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

  2、内地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注:复印件为男女双方身份证正反面。

  台湾居民

  1、台湾居民往返大陆通行证;

  2、台湾居民身份证

  3、台湾公证机构公证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声明

  4.单身证明

  5.护照

  注意:

  1.单身证明注明有效期的,以注明的为准;未注明有效期的,有效期视为半年。

  2.对结婚登记当事人提供的单身证明的要求:需提供所在国公证机构或者有权机关出具的、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的本人无配偶的证明、或者所在国驻华使(领)馆出具的本人无配偶的证明。

  双方当事人

  1、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2、提交3张2寸双方近期半身免冠合影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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